“大陆是母亲,台湾是妻子,香港是情人,欧洲是外遇。”我对朋友这么说过。 大陆是母亲,不用多说。烧我成灰,我的汉魂唐魄仍然萦绕着那一片后土。那无穷无尽 的故国,四海漂泊的龙族叫她做大陆,壮士登高叫她做九州,英雄落难叫她做江湖。不但是 那片后土,还有那上面正走着的、那下面早歇下的,所有龙族。还有几千年下来还没有演完 的历史,和用了几千年似乎要不够用了的文化。我离开她时才二十一岁呢,再还乡时已六十 四了:“掉头一去是风吹黑发/回首再来已雪满白头。”长江断奶之痛,历四十三年。洪水 成灾,却没有一滴溅到我唇上。这许多年来,我所以在诗中狂呼着、低呓着中国,无非是一 念耿耿为自己喊魂。不然我真会魂飞魄散,被西潮淘空。 当你的女友已改名玛丽,你怎能送她一首《菩萨蛮》? 乡情落实于地理与人民,而弥漫于历史与文化,其中有实有虚,有形有神,必须兼容, 才能立体。乡情是先天的,自然而然,不像民族主义会起政治的作用。把乡情等同于民族主 义,更在地理、人民、历史、文化之外加上了政府,是一种“四舍五入”的含混观念。朝代 来来去去,强加于人的政治不能持久。所以政治使人分裂而文化使人相亲:我们只听说有文 化,却没听说过武化。要动用武力解放这个、统一那个,都不算文化。汤玛斯·曼逃纳粹, 在异国对记者说:“凡我在处,即为德国。”他说的德国当然是指德国的文化,而非纳粹政 权。同样地,毕卡索因为反对佛朗哥而拒返西班牙,也不是什么“背叛祖国”。 台湾是妻子,因为我在这岛上从男友变成丈夫再变成父亲,从青涩的讲师变成沧桑的老 教授,从投稿的“新秀”变成写序的“前辈”,已经度过了大半个人生。几乎是半世纪前, 我从厦门经香港来到台湾,下跳棋一般连跳了三岛,就以台北为家定居了下来。其间虽然也 去了美国五年,香港十年,但此生住得最久的城市仍是台北,而次久的正是高雄。我的《双 城记》不在巴黎、伦敦,而在台北、高雄。 我以台北为家,在城南的厦门街一条小巷子里,“像虫归草间,鱼潜水底”,蛰居了二 十多年,喜获了不仅四个女儿,还有廿三本书。及至晚年海外归来,在这高雄港上、西子湾 头一住又是悠悠十三载。厦门街一一三巷是一条幽深而隐秘的窄巷,在其中度过有如壶底的 岁月。西子湾恰恰相反,虽与高雄的市声隔了一整座寿山,却海阔天空,坦然朝西开放。高 雄在货柜的吞吐量上号称全世界第三大港,我窗下的浩淼接得通七海的风涛。诗人晚年,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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